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云南省凭借其独特的自然生态资源和地理优势,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布局中肩负着“排头兵”的重要使命。近年来,云南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其经验和做法对于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月,云南省通过了《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促进条例》),《促进条例》科学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明确了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的区域,对重要的生态系统、自然B-sport B体育官方网站保护区、水源涵养地等进行严格保护。通过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红线区域进行实时监测和动态管理,确保红线范围内的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提出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向世界展现春城风貌、云南特色。这十年,我省建立了众多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和保护小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开展了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对珍稀濒危物种实施抢救性保护,通过建立繁育基地、开展栖息地恢复等措施,有效保护了亚洲象、滇金丝猴、华盖木等众多珍稀物种,促进了生物多样性的恢复和增长。
《实施细则》明确提出要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对火电、钢铁、有色、水泥等重点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同时,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治理,通过洒水降尘、道路硬化、绿化等措施,有效改善了城市空气质量。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明确各级河长的职责,加强对河流湖泊的管理和保护。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对九大高原湖泊实施了精准治理,采取“一湖一策”的治理方案,加强湖泊生态修复,削减入湖污染负荷,湖泊水质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加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掌握土壤污染底数。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对受污染耕地采取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防止农产品超标。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行为,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充分利用丰富的水能、风能、太阳能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绿色能源产业。绿色能源成为第一大支柱产业,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发电量等指标全国领先,世界一流,全省可再生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达8830万千瓦。同时,积极发展绿色能源装备制造业,打造绿色能源产业链,实现能源的清洁、高效、可持续供应,使绿色能源成为云南省的支柱产业之一,而“绿色”也成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鲜明底色。
《实施细则》明确了要对传统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应用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和工艺,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传统农业向绿色农业、生态农业转型,发展有机农业、循环农业,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生态效益。加强服务业绿色发展引导,推进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旅游等领域的发展,培育绿色消费市场。
积极探索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发展路径,培育了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节能环保服务等一批生态经济新业态。例如,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和优美的自然景观,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建设了一批森林康养基地,为人们提供了亲近自然、休闲养生的好去处,同时也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例如,得天独厚的森林资源所带来的山水观光和气候条件为腾冲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奠定了基础。腾冲市境内森林资源丰富,全市林地面积47.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高达75%,横贯全境的高黎贡山被誉为“世界物种基因库”。99座火山,88处温泉,利用丰富的地热资源,以火山热海、玛御谷温泉为代表的温泉养生基地正成为腾冲森林康养的精品项目。目前全市共有103个森林康养基地,年产值达11.5亿元。
绿色能源产业成为云南省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步伐加快,生态经济新业态蓬勃发展,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初步形成了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格局。绿色能源成为第一大支柱产业,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发电量等指标全国领先,世界一流。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有机产品认证数量位列全国第三,绿色食品认证位列全国第七。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云南省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政策和制度,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环境监管执法制度等,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如《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及实施细则颁布施行;建立生态转移支付制度;构建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完成了“三线一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项改革任务,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四梁八柱”加快形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稳致远。同时,加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评价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推动各级政府切实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责。
云南省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特点和资源禀赋,采取了有针对性的生态保护和治理措施,如针对高原湖泊、山区森林、喀斯特地貌等不同生态系统,实施了“一湖一策”“一山一策”等精准治理方案。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措施,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云南省通过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垃圾分类、环保监督等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形成了全社会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其他地区可通过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引导公众树立绿色消费观念,激发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云南省在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践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要继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推动绿色发展转型向更高水平迈进,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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